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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芳污泥综合资源化处置项目(罗芳生态资源循环中心)相关验收报告公示

2026-07-30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原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》的公告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罗芳污泥综合资源化处置项目(罗芳生态资源循环中心)相关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罗芳污泥综合资源化处置项目(罗芳生态资源循环中心)

建设单位: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

编制单位: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:20266

调试时间:20266月。
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正文,含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(详见附件)

公示时间:2026年730-2026年826日(20个工作日)
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联系人:

联系电话:0755-23919654

附件:

罗芳污泥综合资源化处置项目(罗芳生态资源循环中心)验收监测报告表(脱密稿).pdf